一、本局108年2月22日桃教特字第10800108651號函暨108年3月11日桃教特字第1080020678號函諒達。 二、旨揭研習第四場次原訂於108年6月5日(星期三)辦理,因故調整為108年6月12日(星期三)假圳頭國小辦理。 三、本研習係為協助教學現場之教師,有效解決學生情緒行為問題,請鼓勵普通班教師踴躍參加,尤班級內具情緒行為障礙學生者。 四、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特殊教育輔導團廖玉芬小姐(電話:03-3414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