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為符合下列兩項資格之一的桃園市立國小 110 學年度六年級學生,共計 20 名
(一)通過桃園市國小創造能力資優鑑定之學生。
(二)具創造能力資優潛能之學生。
二、詳細活動內容請參閱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