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法務部辦理112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20097796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18日核定修正「加強犯罪 被害人保護方案」第肆點第九項第二款之4:「每年訂定犯 罪被害人保護週,結合全國各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及媒 體,密集宣導犯罪被害人保護觀念」辦理。
三、112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謹訂於112年10月23日(星期一) 至10月30日(星期一)實施,法務部建議宣導方式如下 (詳如附件),惠請配合辦理宣導事宜:
(一)透過各類文宣、媒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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