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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5-06-10 | 點閱數: 19
主旨: 適逢畢業季,請貴校務必加強學生(含畢業生及家長)水域安全與救溺之宣導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 請貴校利用畢業典禮或學生集會場合再次重申水域戲水安全,宣導內容可因地制宜,並配合學校周邊水域環境進行宣導,應選擇合格且有安全防護設施及配置救生員的水域從事活動,並遵守該場域相關規範,避免前往危險水域,以保護自身安全,相關水域安全知能與影片,可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水域安全專區」觀看或下載使用。
二、 水域安全宣導另依本局114年5月26日桃教體字第1140048442號函辦理,請務必於114年6月27日前落實填報「113學年度學校體育統計年報」線上更新暨填報。
三、 副本抄送本市各區公所,協請提醒民眾家長注意戲水安全。

 

 

從事水域相關活動應注意事項:

(一) 避開前往未設救生員之開放水域戲水游泳,如漁港、池塘、魚塭、水圳、溪流等;如有前往需請家長陪同、隨時留意學童狀況,以免發生危險。
(二) 應選擇在設有合格救生員及救生設備之游泳池、海水浴場等從事水上活動,且從事活動前應充足熱身,勿過於激烈活動或超過身體負荷,降低溺水風險。
(三) 聽從活動指導人員指示,不可擅自脫離團隊,若發現落單戲水或於危險水域從事水上活動者,應勸導或通知相關單位處理。
(四) 學會水中自救及記住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確保自身安全,倘發現有人溺水,應先撥打電話報案,不可冒然下水。
四、 教育部體育署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溪河流自救救人篇」、「環境與天氣評估」等檔案可逕至「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下載參考(網址:https://watersafety.s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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