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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5-15 | 點閱數: 19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蔡毓芳
電話:3322101#7511
電子信箱:1007675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 桃教資字第114004318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40043186_ATTACH1.pdf、376735100E_1140043186_ATTACH2.pdf)

 

主旨: 有關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辦理「學生愛心再生電腦申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114年5月9日台三益字第1140000063號函辦理。
二、 旨揭申請活動,說明如下:
(一) 期程:自114年5月15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二) 對象:符合本案資格之高、國中小學生(詳閱附件)。
(三) 方式:依「申請審核原則」,由學校上網登記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四) 聯繫窗口:02-29696864,吳秀清小姐。
三、 檢附來函及申請審核原則各1份。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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