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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沈佩穎 - 學務處 | 2019-07-05 | 點閱數: 63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7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70497號函辦理。

二、旨案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15日(星期四)止,參加對象為7歲至12歲之臺灣學童,設立特優獎、優選獎、佳作獎各數名,並頒發獎牌及獎金。

三、如有任何疑義請洽信誼基金會之洽詢專線02-2396-5305分機1198。

四、活動詳細資訊請逕至官網(http://www.kimy.com.tw/AnimationAward/)查詢。

五、檢附旨案徵獎辦法與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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