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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3-09-27 | 點閱數: 64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2年9月22日桃衛健字第1120091650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人口腔健康照護,提供各年齡層及特殊族群可接受牙齒塗氟及洗牙服務項目;尤其自112年2月1日起,6歲 以下兒童牙齒塗氟保健服務須攜帶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 冊,若未攜帶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將不提供此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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