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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3-07-07 | 點閱數: 910

主旨:有關本市112年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班服務人員訓練課程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訂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為提升本市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知能,特辦理本訓練課程。

三、旨揭研習對象以擔任本市公立國小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且符合「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第3款至第5款規定之現職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優先錄取。

四、研習場次資訊如下(請擇一場次報名,各場次名額有限,不接受電話報名或現場報名,額滿為止):

(一)龍安國小場次:

1、時間:112年8月2日(星期三)至112年8月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2、地點:龍安國小5樓視聽教室(桃園市蘆竹區文中路一段35號)。

(二)新明國小場次:

1、時間:112年8月7日(星期一)至112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2、地點:新明國小校史室(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97號)。

(三)瑞埔國小場次:

1、時間:112年8月21日(星期一)至112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2、地點:瑞埔國小A棟地下室視聽教室(桃園市楊梅區中興路133號)。

五、請貴校務必協助符合上開資格之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至報名系統(http://163.30.20.143),於112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報名(詳如附件報名說明),並請轉知參訓人員研習相關訊息。

六、因研習承辦學校校內停車空間有限,請轉知參訓人員以共乘或搭乘大眾交通運輸,若校內車位停滿,請參訓人員自行尋覓校外停車。

七、結訓條件:參訓人員須完成18小時訓練課程,全程參與並完成本次研習學員,將由本局核發結訓證書1張;請假或缺課者將不發給結訓證書。

八、旨揭研習如有相關疑問,聯絡人及電話如下:

(一)龍安國小場次:邱俊智主任03-3922797分機210。

(二)新明國小場次:陳郁蘭組長03-4933262分機212。

(三)瑞埔國小場次:彭憶濟主任03-4822018分機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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