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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3-05-07 | 點閱數: 273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4月17日新北教國字第1120689443號函辦理。
二、 本案資訊摘陳如下(詳如招生簡章):
(一) 上課日期:112年7月至113年7月(上課時間依實際課表為準)。
(二) 授課內容:新課綱素養導向進行跨域教學討論、課堂講述、小組演練、實作練習、專題報告、成果分享、線上影片教學討論及小考等方式實施。
(三) 上課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四) 上課費用:
1、 本市全程參與並取得學分證明書者,由本局補助報名費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每人費用含行政報名費、學費及代辦教材費)。
2、 未完訓者需依其上課情形自行負擔費用,並於參訓結束後,依本局指定方式由學員之所屬學校繳費至本局代收代付帳戶,收費說明如下:
(1) 開訓日後逾一、二階段受訓總時數三分之二者才退課者,繳交報名費2萬元(每人費用含行政報名費、學費及代辦教材費)。
(2) 開訓日前即提出無法參與訓練並退課者,扣除學費及代辦費,繳交報名費300元。
(3) 開訓日(含當日)後一、二階段受訓總時數三分之一(含)以下並退課者,繳交報名費6,210元(含行政報名費,學費30%、代辦教材費30%)。
(4) 開訓日後一、二階段受訓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至三分之二(含)以下並退課者,繳交報名費1萬3,300元(含行政報名費,學費66%、代辦教材費66%)。
三、 完成本學分班之雙語教師,應協助服務學校之雙語教學及相關行政工作。
四、 請貴校於112年5月12日(星期五)前將調查表(Excel檔和核章掃描PDF檔)、參訓教師之身分證影本、國小合格教師證書影本及英語能力證明免備文逕寄至sh10024491@ms.tyc.edu.tw。
 
 
有興趣報名的老師,請填寫以下表單,並於112年5月10日(三)前準備好相關資料,以利教學組協助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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