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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3-04-18 | 點閱數: 11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48355號函辦 理。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2年4月7日公布調整之防疫措施:自112年4月17日起實施公共運輸戴 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及特定運具(如 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建議佩戴口罩進入校園內康中心,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醫療照顧機構),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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