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15日桃環廢字第1110020911 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近年人口增長快速,導致垃圾問題增加,又因焚化量 能有限,垃圾大量暫置掩埋場,易衍生環境影響問題,故為減輕桃園市垃圾處理壓力,建立民眾垃圾資源分類良好習 慣,有效減少清潔隊員檢查時間,並能清楚目視判斷垃圾袋內容物,落實資源分類回收,桃園市規劃推動使用可透視垃圾袋政策,請配合落實分類事項,並優先採購具環保標章之可透視垃圾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