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043556號函辦理。
二、樂器銀行業於105年4月開始運作,歡迎貴校透過該系統捐贈閒置樂器,亦可提出樂器需求之申請,請貴校多加運用。
三、本案相關訊息請逕至系統網頁查詢https://musicbank.moe.gov.tw/,或洽樂器銀行專案經理蔣仲杰先生(02-2358-1111,分機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