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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沈佩穎 - 學務處 | 2019-01-14 | 點閱數: 772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2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00196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簡稱本要點)」第3點規定,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應具有投入教育或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事蹟。
三、另依本要點第5點及第6點規定,教育奉獻獎之表揚人數以不超過20名為原則,最近3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
四、本案108年「第14屆教育奉獻獎」推薦表線上填報將於108年1月15日(星期二)開放,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書面資料:
1、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避免字數太多,無法上傳檔案。
2、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
(二)光碟資料:
1、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員可上傳10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大小限20MB以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2、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格式,檔案大小3MB-5MB。
五、旨揭「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推薦名冊及受推薦人具體事蹟表請逕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 檔案下載/公務檔案(網址:https://www.tycg.gov.tw/edu/index.jsp)下載。
六、本案請踴躍推薦符合選拔表揚資格之所屬人員,並請於108年3月29日(星期五)前,將推薦名冊、具體事蹟表、佐證資料紙本及電子檔光碟各1份逕寄(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承辦人彙辦,逾期歉難受理(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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