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桃園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 本案委請瑞坪國中承辦,內容摘要如下,餘詳見附件:
(一) 申請對象:本市各國中小。請以校為單位申請,每校以申請至多3場次(不同領域)為限。
(二) 分享團隊:榮獲107、108、109學年度國中小教師優良教學示例獎勵計畫特優之教師,以及「智慧好課堂」桃園戰隊之代表選手。
三、 本案計畫聯絡人:瑞坪國中黃郁喬老師,聯絡電話:(03)4821468分機213;電子信箱:247qiao@mail.rpjhs.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