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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沈佩穎 - 教務處 | 2021-09-01 | 點閱數: 396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0年7月30日桃教中字第1100066587號函暨石門國中110年8月5日石國教字第1100005007號函辦理。  
 
二、  為發展學生人文關懷之情操,建構合作學習情境並活化資訊 科技運用能力,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解決問題、改善生活環 境之知能,爰辦理旨揭比賽,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 綱要素養導向教育理念。  
 
三、  旨揭比賽資訊如下:  
 
(一)  比賽主題:媒體素養教育 思辨媒體訊息、反思真假新聞。  
 
(二)  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採分組競賽。  
 
1、  國小組:四、五、六年級學生。  
 
2、  國中組:七、八、九年級學生(設有資優班且資優班總 人數達30人以上之學校,請務必派一隊參加)。  
 
 
(四)  報名期間:自110年11月9日(星期二)起至110年12月9日( 星期四)中午12時止。  
 
(五)  系統操作說明會暨參賽要領研習:110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假石門國中辦理。  
 
(六)  作品上傳期間:自110年12月15日(星期三)起至111年3月9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七)  本案採初賽及決賽兩階段辦理,初賽為線上評分,111年3 月22日(星期二)公告成績;決賽採現場口試,111年4月13 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假石門國中辦理。  
 
(八)  為鼓勵本市學生踴躍參與,積極展現學習成效,本案業已 列入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 才藝表現項目,並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  餘未盡事項請詳參實施計畫及比賽網站公告。  
 
四、  本案於上開說明會、研習及決賽辦理期間,參加人員及工作 人員由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決賽期間所遺課務得 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 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 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  
 
五、  檢附旨揭比賽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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