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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21-07-13 | 點閱數: 509

一、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二、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三、職稱:幹事(預估缺,預計110年9月16日出缺)。
四、職系:綜合行政。
五、1名(正取1名,擇優候補2名)。
六、性別:不拘。
七、工作地點:桃園市。
八、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認真,注重行政倫理,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者。
(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具電腦文書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七)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具5年考績者,需有半數以上甲等(例如2年考績需有1年甲等;3年考績需有2年甲等)。
(八)具採購證照及經驗者尤佳。
九、工作項目:
(一)兼任事務組長職務,辦理總務處事務組業務。
(二)協助本校各處室相關業務。
(三)配合學校需要職務分配及調整。
(四)其他交辦事項。
十、工作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十一、聯絡email:tea-0345@g.whes.tyc.edu.tw
十二、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請於110年7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語檢定(或其他證照)等佐證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系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面試)。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聯絡電話:03-4921750轉710羅主任。
(四)聯絡地址:32450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五)本校網址:http://www.whes.t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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