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對象:行政人員之承辦業務適合居家辦公,且居家資訊設備及資安無虞情形者,並透過資(通)訊設備處理或能獨立作業,自主性高、機密性低、毋須與民眾面對面接觸或需特殊設備之業務人員。
二、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當週應到校1日處理業務,其餘時間採行居家辦公或居家線上教學。
三、其他行政人員(上開人員以外均屬之):除請假、奉准居家辦公者外,均應到校辦公或支援相關事宜。
四、申請表應由單位主管審核不影響公務業務後,簽奉校長核准。
申請流程:承辦(申請人)單位-會辦資訊單位-會辦人事單位-校長決行。
五、自5月21日起至7月12日居家辦公刷卡方式:(跟平日到校上班處理方式一致)
(一)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免刷卡。
(二)原應刷上下班卡人員(如公務人員、護理師、職工等):刷上、下班2卡即可,免刷中午卡。
六、居家辦公期間應保持即時聯繫,通訊管道暢通,如有不辦公情事,仍應依規定請假。
七、居家辦公期間內,每日應確實登載「工作日誌」,並每週陳報單位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