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農業局114年10月2日桃農林字第1140285085號函辦理。 |
| 二、 | 有關114-115年度環境綠美化無償配發苗木,申請日期為114年11月1日至114年12月12日止,種植土地須位於桃園市境內。 |
| 三、 | 本年度綠美化苗木配發作業,農業單位及個人(個人僅能申請喬木類、土地面積須達0.05公頃以上)均由桃園市政府農業局受理辦理。 |
| 四、 | 本所受理申請對象為工業區管理中心、公私立學校、軍方、公家機關、法人(不含營利社團法人)及社團。 |
| 五、 | 申請應附資料: |
| (一) | 桃園市政府環境綠美化無償配發苗木申請書。 |
| (二) | 植樹綠美化無償配發苗木數量表。 |
| (三) | 欲種植基地之現況照片。 |
| (四) | 土地登記簿謄本、同意書(非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或切結書);公寓大廈社區申請:請檢附建築使用執照及社區管理委員會報備函。 |
| (五) | 綠美化成果照片。(完成種植後提供) |
| 六、 | 檢附分配表、流程表、苗木團體及個人申請書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