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評估人員分級培訓實施計畫及東門國小113年7月11日東門小特字第1130006553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
(一) | 辦理時間及地點: |
1、 | 第二階段:113年8月9日、8月20日為實體研習,假東門國小辦理;8月15日為線上研習(研習會議室代碼另行通知)。 |
2、 | 第三階段:113年10月5日(整體新進教師)、113年11月2日(北區新進教師)、113年11月3日(南區新進教師),皆為實體研習,假東門國小辦理。 |
(二) | 參加對象: |
1、 | 113學年度本市新進特教教師(含外縣市介聘)。 |
2、 | 本市國中小學校未設有特殊教育班之輔導室主任或校內具有特教、輔導、心理專長背景之教師。 |
3、 | 欲取得本市初階鑑定評估資格之特教教師。 |
三、 | 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另依據本局110年2月22日府教中字第1100040545號函示,倘研習適逢例假日,同意參加人員得自該研習當日起2年內自行選擇補休(得課務排代)。 |
四、 |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