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局110年1月29日桃教終字第1100008175號函續辦。
二、 旨案為帶動語文學習風氣,增強選手國語演說專業之能技巧,爭取全國賽佳績。推廣研習營相關事項如下:
(一) 辦理期程:110年3月6日至4月17日,每週六上午08:30~16:00(為期5日,前4次每日7小時,最後1次4小時,詳細時間請參考課程規畫表列時間)。
(二) 參加對象:總計15人(依報名先後為序,額滿為止)
1、 曾代表本市參加全國國語演說比賽者優先錄取。
2、 曾參加過本市國語演說比賽得獎者,近5年內曾獲得本市語文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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