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桃園市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桃園市政府桃教特字第10800647341號函核定辦理。
貳、甄選名額:
一、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聘用期限自108年8月30日至109年6月30日止(不含寒假期間)。
參、甄選資格:
一、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之限制條件。(詳如附註)
二、具備高中職(含)以上學歷者,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參、簡章及報名表索取:簡章及報名表〈含甄選證〉即日起至自本校網站
http://www.whes.tyc.edu.tw/ (校務布告欄)及桃園市教育徵才網站
https://jobs.tyc.edu.tw/下載使用(請以A4紙列印)。
伍、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日期:108年8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
二、地點:本校輔導室。〈地址:平鎮市文化街189號 / 電話:03-4921750轉2611 〉
三、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四、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附件一)、甄選證(附件二:自行貼妥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脫帽二吋照片各一張)及簡要自傳(附件四)。
(二)繳驗下列證件(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訖當場發還,影本請以A4或A3規格紙張依序裝訂成冊)。
1. 國民身分證。
2. 學歷證件。(須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歷)
3. 經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4. 特教相關資歷及研習文件(無者免附)
註:繳交上述證件之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陸、甄選項目及成績計算:(如附件三、評分表)
一、專業經驗15%:
二、實作25%:範圍:處理身心障礙學生之狀況問題,如生活自理、情緒、
學習、行為及團體活動、等。指導學生如廁(一對一教學)。
三、口試60%:特殊教育知能與實務、態度、舉止、語言能力…..等。
甄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符本校錄取標準;成績同分時,以有特教相關資
歷及研習者優先遴用。
柒、甄選日期、地點及甄試順序:
一、甄試日期:108年8月15日(星期四)13時00分起。
二、報到地點:本校輔導室(應試者應於甄試日期當日上午12時30分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甄試當日如因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辦理甄選,不再另行通知)。
三、甄試地點:本校會議室。
四、甄試順序依報到先後排序。
五、甄選項目進行順序:如現場公告。
捌、成績公布及放榜:
一、甄試結果於108 年8月15日(星期四)17時前張貼於本校網站。欲複查成績者,請於108年8月16 日(星期五)08: 00 - 9: 00攜帶甄選證、身分證至本校輔導室辦理,複查僅限一次。
二、錄取人員應於108年8月16 日(星期五)於上午09時00分至12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至輔導室辦理簽約,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注意事項:
一、個人所繳交之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二、錄取人員於報到時應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X光透視合格),如患有法定傳染病、慢性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三、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陳報桃園縣政府核准始行生效,並須參加18小時以上之特教研習。
四、僱用期限自108年8月30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寒假期間無服務學生)。
進用人員倘有參與108年8月27日至8月28日本局委辦茄苳國小辦理之108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特教助理員專業知能研習者,起聘日為108年8月27日。
五、待遇福利依據桃園縣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寒暑假期間不予支薪、勞健保、勞退移出 / 工作期間自108年8月30日(五)
至109年6月30日止,按時支付鐘點費每小時150元整,每日服務時數至多8
小時(不含休息時間),每週工作日5天為上限(調移上班不在此限,如因故
調移上班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每月最高服務時數限定22日(176小
時)。依法辦理勞健保、勞退。
六、歡迎市內各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或學校推薦適合人選。
拾、工作內容:在安置特殊教育學生班級之教師督導下:
一、協助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
二、協助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能力,包括如廁、清潔、用餐、穿著、午休…等。
三、協助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之課業學習,如班級學習與補救教學…等。
四、協助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之課間休閒活動。
五、協助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之偶發事件(受傷、情緒失控、走失… 等) 。
六、協助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與觀察記錄等。
七、輔導室交辦其他之相關協助事項。
備註:本校特教教師助理員主要工作,含協助中度肢障女性學生之如廁、清潔、上下樓安全及各項學習活動支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