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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22-03-22 | 點閱數: 372

一、自111年1月6日起,110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接種對象擴大為「全國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民眾『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

二、鼓勵教職員工優先至各區衛生所完成流感疫苗補種。倘欲至合約醫療院所接種者,請事先詢問院所並完成預約,且須自付掛號費用。提供接種之合約醫療院所名單可至本府衛生局網站首頁(https://dph.tycg.gov.tw/index.jsp) > 業務資訊 > 預防接種 > 預防接種(流感疫苗)項下查詢。

三、流感疫苗接種應與COVID-19疫苗接種間隔7天,有流感疫苗接種需求之教職員工於課務自理下至校外接種流感疫苗,予以公假半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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