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吾愛吾校榮譽制度】實施辦法
108.8.1訂
壹、目的:
一、激發學生自動自發、努力向上的精神。
二、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和責任心。
三、建立學生的成就感和自信心。
四、鼓勵學生能夠五育均衡發展。
五、融入【學生社會服務精神】,建立學生正確的價值觀、服務觀。
六、融入【全國兒童閱讀運動精神】,培養學生閱讀習慣,以蔚成優良讀書風氣。
貳、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參、實施原則:
一、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重之獎勵。
二、獎勵要適度,勿苛、勿濫,才能發揮實效。
三、視班級經營,依據學生的能力來訂定標準。
四、特殊個案,可針對某項適應不良行為實施。
五、獎勵前,應強調榮譽感的重要性,並說明使用方法及得獎標準。
肆、實施方法:
一、分四級:
每一位師長,皆可為小朋友蓋【獎章】,蓋於家庭聯絡簿上或師長指定之簿本、獎章收集用紙上。
小朋友集十個【獎章】,即可向師長換取一張【榮譽卡】。請師長於【榮譽卡】上簽名或蓋章,請小朋友自己寫上班級、姓名。
小朋友將榮譽卡貼於【榮譽卡黏貼用紙】上,貼滿三十張榮譽卡後,寫上自己的班級、座號、姓名,經導師確認後,交至訓育組,即可由訓育組每月安排一次與校長合照,再由訓育組製作【吾愛吾校榮譽獎狀】,並將照片黏貼其上,再邀請校長於兒童朝會時頒獎。
在獲得【吾愛吾校榮譽獎狀】五張後,可與校長共進下午茶 (五張以上,再從榮譽卡重新計算)。
二、優良行為獎勵標準:
個人部分 |
生活互動 |
生活品德(有禮貌、守秩序、愛護公物……) 環境教育(認真打掃、主動撿拾垃圾、……) 拾金不昧 熱心服務或助人 學習態度認真 |
師長蓋【獎章】一次(集滿30個章可獲得榮譽卡一張) |
社會服務 |
校園服務累計2小時 做家事 累計2小時 社區服務累計2小時 |
師長頒發榮譽卡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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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護照 |
每讀完二十本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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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部分 |
校內比賽獲前三名者,由主辦處室之師長發給小朋友榮譽卡一張。。(以多人為單位參賽而得前三名者,每個人皆可獲得榮譽卡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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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部分 |
代表學校參加校際比賽獲前三名者,獲【榮譽卡】一張。 代表學校參加區級比賽獲前三名者或市級比賽獲四~六名者,獲【榮譽卡】二張。 代表學校參加市級比賽獲前三名者或全國比賽獲四~六名者,獲【榮譽卡】三張。 代表學校參加全國比賽獲前三名者,獲【榮譽卡】四張。 |
伍、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