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文化國民小學112學年度中年級客語、閩語說故事比賽實施辦法
一、依據:本校112學年度課程計畫。
二、目的:
(一)為提升本校學生語文表達能力及對說故事產生興趣。
(二)藉由說故事比賽提供學生發表的機會,同學間可相互觀摩,進而達到教學相長之目的。
三、參加對象:本校中年級各班學生,每班限一名。
四、參賽辦法:
(一)各班先辦理選拔賽,遴選一名小朋友參加全學年比賽。
(二)報名期限:請於113年4月26日(五)前,至google表單填報。
(三)報名經確認後,請勿更換競賽員及比賽題目,故事主題不限。
五、比賽時間:
客語說故事比賽:113年5月17日(五)上午8:00集合檢錄。
閩語說故事比賽:113年5月17日(五)上午10:00集合檢錄。
六、比賽地點:本校2樓會議室
七、比賽注意事項:
(一) 請斟酌使用個人手持輕便小型道具,以能自行布置為原則。
(二) 現場不使用麥克風。
八、競賽規定:
(一)時限:每人限3分鐘。(2分30秒第一次響鈴,3分鐘第二次響鈴,之後不再響
鈴,請參賽同學立即下台,未下台者不予計分。)。
(二)評判標準:以裁判的名次序位加總,序位總和最少者為優勝。
1.內容:佔百分之五十。
2.語音:佔百分之四十。
3.儀態:佔百分之十。
4.服裝道具不列入評分。
(三)評審:由教務處邀請本校專長老師擔任。
九、抽籤日期:
113年 5月3日(五) 8:00於2樓會議室舉行抽籤,請參賽選手務必牢記,未到者由教務處代抽,不再另行通知。
十、獎勵:各組取優等若干名頒發獎狀。
十一、本要點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