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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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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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2月2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資字第113001501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30015017_ATTACH1.pdf) |
主旨: | 轉知「臺北市113年度中小學資通訊應用大賽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2月17日北市教資字第11330396012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競賽,分為智組型機器人及人型機器人等2類別,其中人型機器人類別開放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報名,「人型機器人」競賽類別重要訊息摘述如下: |
(一) | 參賽對象:全國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112學年度在學學生(含國立學校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
(二) | 競賽時間及地點:於113年5月25日(星期六)至113年5月26日(星期日)假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四段77號)辦理。 |
(三) | 競賽項目: |
1、 | 任務賽-障礙賽:分為小學組、中學組。 |
2、 | 任務賽-籃球賽:分為小學組、中學組。 |
3、 | 格鬥賽:分為小學組、中學組。 |
(四) | 競賽報名:自113年2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3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由各校教師至網站完成報名(https://techpro.tp.edu.tw),預計113年3月15日(星期五)公告報名成功參賽隊伍。 |
(五) | 領隊會議:於113年3月27日(星期三)假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召開。 |
(六) | 競賽結果:為倡導學習平權精神,本賽事除前4名外, 另設有「裁判特別獎」,由評審委員依學生表現頒發, 以茲鼓勵。 |
三、 | 人型機器人賽事部分倘有疑問,請逕洽臺北市新興國中黃上紋組長,電話:02-25714211轉209。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