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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1-11-01 | 點閱數: 34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陳翰霆
電話:03-3322101#7511、7512
電子信箱:o@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 桃教資字第110010076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00100760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教育部轉知「111年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網路安全校園宣導」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8日臺教資(四)字第1100147008號函辦理。
二、 旨揭宣導活動自即日起各校可向iWIN申請111年2月至12月網路安全校園宣導活動。
三、 檢附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函文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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