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平鎮國民中學 函 |
地址:32443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2號 承辦人:科技中心負責人 朱灝蓉 電話:(03)4572150#221 電子信箱:PJMT@pjjh.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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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 |
發文字號: | 鎮國教字第110000812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十一月份研習公文附件 (376439615X_1100008127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本校(平鎮國中)辦理桃園市平鎮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十一月份教師研習,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8月30日桃教資字第1100075338號函辦理。 |
二、 | 本場次主題內容如下: |
(一) | 主題:[平鎮科技中心教師增能研習]動手體驗趣味電子。 |
(二) | 時間:110年11月19日(週五)13:00-16:00,合計3小時。 |
(三) | 地點:平鎮國中自強樓二樓新興科技教室。 |
(四) | 報名資訊:11/10(6:00)至11/16止,活動編號J00023-211000009。 |
三、 | 實體課程配合中央防疫指引,與課教師入校請配合量測體溫並全程配戴口罩。活動辦理形式會因疫情發展有所調整,請務必自行留意活動公告。 |
四、 | 各場次均有錄取限制與報名細則說明,詳細研習資訊請參閱附件。 |
五、 | 主辦單位有最後審查之權利,因考量研習品質,恕不接受旁聽,請自行留意錄取公告。 |
六、 | 如有課程相關疑義,請逕洽科技中心朱老師或張助理,電話:03-4572150#221。 |
七、 | 參與課程之教師,惠請學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
副本: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