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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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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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8月1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資字第110007094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00070940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本市「110年度中小學發明展選拔暨展覽會」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揭計畫活動重要時程如下: |
(一) | 教師說明研習:訂於110年8月24 日(星期二)13時30分至16時30分假平興國中舉行。 |
(二) | 初審: |
1、 | 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學生,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 |
2、 | 報名:110年9月30日(星期四)前將紙本資料寄至平興國中,並於110年10月4日(星期一)前完成線上報名以及初審作品摘要說明表檔案上傳。活動網址:http://163.30.137.9/inventor108。 |
(三) | 複審: |
1、 | 對象:通過初審之隊伍。 |
2、 | 送件日期:110年10月25日(星期一)至10月27日(星期三)將參賽實體作品及複審完整說明表等資料送至平興國中,暫定於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進行複審,請詳參實施計畫。 |
二、 | 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平興國中教務處許燕茸主任,電話:(03)4918239轉210。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