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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來誠 - 教務處 | 2021-08-11 | 點閱數: 114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助理員 陳信螢
電話:03-3322101#7511
電子信箱:10049024@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 桃教資字第110007094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00070940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本市「110年度中小學發明展選拔暨展覽會」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旨揭計畫活動重要時程如下:
(一) 教師說明研習:訂於110年8月24 日(星期二)13時30分至16時30分假平興國中舉行。
(二) 初審:
1、 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學生,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
2、 報名:110年9月30日(星期四)前將紙本資料寄至平興國中,並於110年10月4日(星期一)前完成線上報名以及初審作品摘要說明表檔案上傳。活動網址:http://163.30.137.9/inventor108。
(三) 複審:
1、 對象:通過初審之隊伍。
2、 送件日期:110年10月25日(星期一)至10月27日(星期三)將參賽實體作品及複審完整說明表等資料送至平興國中,暫定於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進行複審,請詳參實施計畫。
二、 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平興國中教務處許燕茸主任,電話:(03)4918239轉210。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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