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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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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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7月2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0006549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1100065499_ATTACH1.docx) |
主旨: | 有關本市「110年度推動智慧教育教師增能實施計畫」之研習地點調整一案,惠請轉知貴校選派人員,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局110年7月26日桃教小字第1100064711號函諒達。 |
二、 | 旨揭實施計畫6場次「學校教師增能研習」之研習地點調整至本市大竹國小竹風樓2樓圖書室(蘆竹區大竹路556號),惠請轉知貴校選派人員。 |
三、 | 本局同意貴校參與前揭增能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相關問題請洽大竹國小學務處黃子彥主任,聯絡電話(03)323-2917分機310。 |
四、 | 檢附修正實施計畫及注意事項各1份。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高中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國中教育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