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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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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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7月2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10006276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00062768_ATTACH1.pdf、376735100E_1100062768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內政部移民署自即日起受理申請110年度「新住民免費租借筆電或平板服務」,請貴校協助宣導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0年7月19日府社新字第1100178831號函辦理。 |
二、 | 為弭平新住民數位落差情形,創造數位學習成長,內政部移民署於110年度持續辦理保障新住民寬頻上網賡續計畫,推動「新住民免費租借筆電或平板服務」,以「e起來上網,學習無距離」為溝通主軸,透過行動設備共享與免費上網服務保障新住民數位機會,為新住民打造數位新生活。 |
三、 | 只要符合新住民身分者,撥打專線完成預約,或至內政部移民署25個服務站申請,平板電腦或筆記型電腦立即宅配到府,申請借用平板電腦者則享有每月4G吃到飽行動網路;另若為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或家中有身心障礙成員的新住民朋友,能享有優先借用服務。 |
四、 | 詳情請洽免費諮詢專線(0809-092-101),或至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洽詢。 |
五、 | 檢附宣傳海報、申請書各1份供參。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國中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資訊及科技教育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