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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0-01-30 | 點閱數: 49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羅勻汝
電話:(03)3322101#7511
傳真:(03)3367566
電子信箱:cloudsinging@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桃教資字第109000364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1090003644_Attach01.pdf)
主旨:函轉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宣導禁止於機場四周之宮廟、學校、區公所等場所施放有礙飛航物體,共維飛航安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交通局109年1月13日府交運字第1090002537號函辦理。
二、旨述所稱有礙飛航安全物體,係指經人為施放之風箏、天燈、煙火、遙控飛機、氣球或其他可能影響航空器飛航安全之漂浮或移動物體。
三、有關其餘相關範圍及通報窗口,請詳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對機場四周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處理程序(如附件)。
正本: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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