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1年1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05399A號函辦理。
二、 為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客語文(下稱閩客語文)師資,提高閩客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落實閩客語文之傳承,並滿足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國教署規劃旨揭認證培訓計畫,並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認證培訓課程。
三、 111年度預計辦理10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每梯次開課人數上限200名,每梯次培訓課程為36小時(詳參附件)。
四、 111年度上半年預計辦理4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業,每梯次開放報名名額為660名(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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