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1年6月20日桃衛藥字第1110050455號函 辦理。
二、旨揭公司輸入之「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 Flowflex COVID-19 Antigen Home Test」(防疫專案核准 輸入第1110805336號)醫療器材包括瑕疵品及仿冒品,用於 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時,將導致檢測結果偏差,而引起診斷 之錯誤,顯有重大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依據醫療器材管理 法第54條規定,不得輸入、輸出、販賣、供應、運送、寄 藏、媒介、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旨揭試劑,並應按醫療 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辦理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