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112學年度英語說故事暨朗讀比賽實施要點112.10.16通過
一、依據:
(一)本校精進課堂教學能力課程計畫
(二)本校語文競賽比賽辦法
二、目的:為提高本校學生英語學習興趣,以期蔚為風氣,而收弘揚文化績效,特舉辦本競賽。
三、競賽資格:本校四年級生參加朗讀比賽、高年級生參加說故事比賽。
四、競賽名額:由英語老師推薦班級適合人選名單,由班級導師進行網路報名填報。
四、五年級每班經班級初選後選出一名參賽,六年級自由參加(每班以一人為原則,全年級至多十人)。
五、競賽時限:
(一)朗讀:2分鐘為限,以2分鐘朗讀表現評定分數,聽到鈴聲請結束朗讀,文章未念完不扣分。
(二)說故事:以3分鐘為限,2分30秒響鈴第一聲,3分鐘響鈴第二聲,請立即下台,未下台者不列入計分。
六、競賽題目:
(一)朗 讀:公布指定文章三篇,自選一篇。文本公佈於本公告附件。
(二)說故事:參賽者自行決定主題。
七、競賽評判標準:聘請本校英語老師擔任評審
(一)朗 讀:(1)語音(發音、音調、流暢度):50%
(2)氣勢(句讀、語調、文氣):40%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10%
(二)說故事:(1)語音(發音、語調、流暢度):50%
(2)內容(結構、詞彙、創意):30%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20%
(4)道具:不列入計分,請自行攜帶上場。
八、優勝名額及獎勵:擇優錄取優等若干名,由學校頒給獎狀乙紙,以茲鼓勵。
九、競賽時間:112年11 月20日(一)13:00-15:00。
十、競賽地點:本校2樓會議室。
十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 11月2日(四),請班級導師到學校網頁的「線上調查」報名。
十二、抽籤:112年11月6日(一) 8:10,於2樓會議室舉行抽籤,請參賽選手務必牢記,未到者由教務處代抽,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本案相關經費由家長會相關經費支出。
十四、本要點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狀況修訂及補充之。
十五、競賽賽程表:
|
項目 |
日期 |
比賽時間 |
比賽地點 |
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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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朗讀 |
11 月20日(星期一) |
13:00~13:50 |
2F會議室 |
另聘之 |
|
英語說故事 |
11 月20日(星期一) |
14:00~15:00 |
2F會議室 |
另聘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