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5月21日桃教體字第1150045636號
主旨:函轉經濟部水利署辦理「水利防災教育教師增能研習」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15年5月19日經水防字第11533021300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第一場次訂於本(115)年7月16日(星期四)假本市大樹林滯洪池辦理,教師藉以了解滯洪池在豪雨期間的運作方式及防洪治理概念,並說明水利防災應變原則及結合互動式教具引導,讓參訓教師實地操作教具並設計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