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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5-11-03 | 點閱數: 71

主旨:「詐騙車手下場超慘,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宣導。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9月24日臺教學(五)字第1142804327A號函辦理。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9月30日桃教學字第1140095538號
二、近年來學生擔任車手涉詐欺案件數攀升,尤以12至23歲涉案最多,教育部藉由真實案例,解析學生擔任詐騙車手所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製作本案懶人包,避免學生遭不法分子利用,衍生後續的法律風險與責任。
三、請各校落實執行相關宣導及推廣事宜,本案懶人包電子檔亦可於「教育部詐騙防制專區」下載運用

;路徑如下:宣導素材/各式文宣/「詐騙車手下場超慘,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宣導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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