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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10-04 | 點閱數: 86
說明: 一、 為增進教師多元專業知能,拓展跨領域素養,本會規劃辦理「教師增能系列研習」,主題涵蓋職涯試探及科技素養,期能提升教師在課堂教學與生活應用上的廣度與深度。 二、 本系列研習規劃培訓領域,包含職涯試探領域:中醫、理財,科技素養領域:科技手作,以協助教師精進多元素養教學能力,並拓展教學應用成效,詳見海報資訊。 三、 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4年...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10-04 | 點閱數: 97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教育廣播電臺114年10月1日推字第1141500176號函辦理。 二、 為打造臺灣台語日常學習環境,結合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對外推廣重要平臺-聲音故事館、專業新聞製播能量與各分臺資源,規劃辦理「臺灣台語小小導覽員體驗營」及「臺灣台語兒童新聞主播體驗營」,讓兒童透過親身參與解說、新聞編輯與播報,培養運用臺灣台語表達與傳遞訊息的能力,並增進對母語新聞的興趣與認同。 三、 本計畫共辦理10場次,由國立教育...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10-04 | 點閱數: 88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4年10月1日北教大數字第1140640036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教師落實素養導向之教學,強化學生運算思維及問題解決能力,「115年全國貓咪盃競賽」評分指標已全面調整,為協助教師瞭解新版指標調整內容,特辦理線上說明會。 三、 旨揭說明會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 日期及時間:114年10月22日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10-04 | 點閱數: 73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114年補助實施國際教育總體工作計畫及桃園市114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國際學友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一) 日期:114年10月14日(星期二) 9:00至12:30。 (二) 地點:觀音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部大樓一樓分組教室。 (三) 講師:新竹縣竹北國小 林玉...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10-04 | 點閱數: 78
說明: 一、 依桃教學字第11300812521號函及桃園市114年度友善校園計畫要點辦理。 二、 徵稿目的:提升教育人員研發課程與教材之風氣,鼓鼓勵教育人員研發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之融入式或主題式教材,豐富學科教學內容,創造多元教學方法,提升教學成效。 三、 徵稿對象:市內各高中、國中及國小學校之現職教師,每隊至多四位教師報名。 四、 截止日期:115年1月7日(星... 觀看完整文章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10-04 | 點閱數: 72
說明: 一、 依據原語會114年7月21日原語教字第1141001230號函辦理。 二、 為促進族語傳承與創新數位應用,藉由遊戲化學習平台 PaGamO 之互動設計,提升族語教學趣味與數位教學應用能力,並提供本市教師數位增能學習機會。 三、 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 辦理時間:114年10月4日(星期六)下午1時至5時。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10-04 | 點閱數: 78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114年9月26日成大產創字第114110314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認證將於本(114)年11月22日(星期六)辦理「2025年秋季國際越南語能力認證」,網路報名時間為9月23日至10月24日。 三、 本次僅舉辦A級(初級)測驗,簡章及報名等資訊,請至官方網站查詢:https://cvs.twl.ncku.edu.tw/ivpt/
公告 設備組長 - 教務處 | 2025-10-03 | 點閱數: 82
 114上學期圖書館休館日 1.10/4(六)-10/6(一)中秋連假 2.10/10(五)-10/12(日)國慶連假 3.10/24(五)-10/26(日)體表會補假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5-10-02 | 點閱數: 154
主旨: 檢送「114年度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之親山型高山體驗活動及師資增能初階體驗課程簡章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運動部全民運動署114年9月26日運全署休(三)字第1140050584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參與對象需為協助推動中小學山野教育者,使其更了解高山生態環境的瑰麗與潛在的風險,增進對山野場域的認知,強化登山安全責任自負觀念。 三、 活動...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藍宜亭 - 人事室 | 2025-10-02 | 點閱數: 142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9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30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二、查該部114年5月14日令釋略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為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所定經本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每次期間3個月以上累積滿1年者,得提敘1級薪級。 三、前開令釋發布時在職教師,如具前述年資,應於114年9月22日函下達後3個月內申請改敘,並溯自114年5月14日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另教育部114年6月16日書函與前函規定未合部分,請依該部114年9月22日函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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