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二、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三、職稱:幹事(預估缺,預計110年9月16日出缺)。
四、職系:綜合行政。
五、1名(正取1名,擇優候補2名)。
六、性別:不拘。
七、工作地點:桃園市。
八、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四)未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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