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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9-03 | 點閱數: 135
說明: 一、依據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4年8月6日信資字第 1140028959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承辦人黃盈熒02-23713111 分機 3124(ying.ying@hncb.com.tw)。 三、副本抄送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關申請人之相關 資料僅限本案獎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使用,請確實依個人 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9-03 | 點閱數: 120
內容請詳見附件說明。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8-28 | 點閱數: 233
 一、依據: (一)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入學實施要點。 (二)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 (三)文化國民小學總量管制作業規定。 (四)本校114年8月14日學生入學審查委員會開會決議。   二、分班抽籤結果如下: 六年級 抽籤順序 學生姓名 性別 抽籤結果 1 黃○閎 男 ... 觀看完整文章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8-21 | 點閱數: 128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政治大學辦理 「2025年實驗教育國際研討會暨國際工作坊徵稿計畫」,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40076886號函辦理。 二、旨揭國際研討會暨國際工作坊徵稿資訊如下:   (一)徵稿主題:學校課後方案、學校課後照顧、非正規教 育、非正式教育、課外活動、混成學習、課程改革、AI 人工智慧與教育、鄉村學校、實驗教育、另類教育。   (二)徵稿方式:本次研討會採學術論文和實務報告兩種,採 長摘要審查制,以中文或英文撰稿,請於摘要截稿日期 前完成線上表...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7-23 | 點閱數: 155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軍公教遺族及身心障礙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旨案申請期限自開學後至114年10月1日(星期三)止,請貴校於開學1週內公告受理本要點第2點及第3點就學費用優 待事項,並利用適當場合加強宣導本就學費用優待措施, 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新申請者(含新生、轉學生)請依上開要點第5點規定,檢具申請書及有效證件等,函報本府核定公費待遇後,再依 本文說明四辦理請款事宜。 四、已核准有案者,請於申請期限內檢具下列表件,送至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免備文),俾憑核撥款項: (一)本府核定相關學生公費待遇之公函影本...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7-11 | 點閱數: 207
主旨: 檢送本校進修推廣處辦理114年「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職前180小時訓練」課程資訊,敬請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1月7日北市教終字第1133107806號函核准辦理。 二、 旨揭課程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主辦,本校進修推廣處承辦。參訓學員全程參與課程並經測驗及格者,將由臺北市政府核發「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合格證書」乙紙,符合「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7-05 | 點閱數: 265
主旨: 有關本市114年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班服務人員訓練課程研習一案,請貴校務必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訂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 為提升本市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知能,特辦理本訓練課程。 三、 旨揭研習對象以擔任本市公立國小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且符合「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6-26 | 點閱數: 1261
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課後照顧班各年級錄取名單,如附件。 一、由於二年級升三年級、四年級升五年級還未編班,故各年級以原年級原班級公告之。 二、依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錄取並排列備取名單。如遇該學年或年段出缺,依序通知備取學生進班。 三、依據報名人數及本校目前師資和教室,預計低年級共開三班,中年級共開三班,高年級共開三班。 四、待7/29(二)編班後,會再公告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的課照班各班學生名單及上課教室。   以下課照班相關事項請家長務必詳閱: 一、實施時間:上學日放學後至下午五時四十分,114年9月1日(一)起,至115年1月23日(五)止...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6-25 | 點閱數: 9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58753號函辦理。 二、如對旨揭獎勵學金有疑義,請逕洽該會詢問(電話:02- 23319494)。 三、副本抄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有關申請人之相關資料僅限本案獎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之用,請確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影本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申請表各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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