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呂采欣 電話:03-3322101#7353 電子信箱:10058777@mail.tyc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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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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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5月25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150135281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6800A_1150135281_ATTACH1.pdf) |
| 主旨: | 檢送修正「桃園市第10屆公教人員羽球錦標賽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本府前於115年5月4日以府人給字第1150111768號函(計達)知旨揭賽事在案。 |
| 二、 | 為促進本府同仁參與及交流,並兼顧場地空間及賽程安排等限制,爰調整旨揭實施計畫如下: |
| (一) | 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籌組隊伍數仍以男、女子組各1隊為限,惟開放未參加上屆賽事之隊伍得新增報名組隊。 |
| (二) | 報名期限:延後至115年5月29日止。 |
| 正本: | 桃園市議會、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市政府退休人員協會(請退休人員服務處轉交) |
| 副本: | 桃園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 (含附件)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局(處)長、主任委員決行 |